
《道交條例》毒駕修法三讀通過!除吊銷駕照與沒入車輛外,罰鍰累加無上限,滿18歲同車乘客連坐開罰,拒測27萬起。
嗨大家,我是菁琪律師。
立法院最新三讀通過了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修正案,主軸非常明確,就是政府近年一直喊得很響的「毒駕零容忍」。這次修法不僅大幅調高罰鍰上限,還新增了預防性吊照、車輛沒入以及同車乘客連帶處罰等機制。
作為大家在法律邊緣(或裡面)的好朋友,律師這就幫大家把這次修法最重要的四大核心重點拆解清楚,告訴你魔鬼細節到底藏在哪裡!
先上懶人包圖

以前很多人可能覺得,如果駕駛吸毒上路被抓,車子是租來的或跟朋友借的,法院或裁決所可能還會斟酌權益。
現在完全沒有模糊空間!
只要構成毒駕或拒絕接受毒測,駕照一律直接吊銷(致人重傷或死亡者更是終身不得再考照)。最重磅的是——車輛一律沒入。不管車主是駕駛本人、朋友、家人還是租車公司,只要是該輛車犯規,車子直接沒收歸國庫。以後把車借給別人之前,真的要先確認對方神智非常清醒。
這次修法大幅拉高了罰金門檻,並且引入了「無上限累加機制」:
毒駕罰鍰:
初犯:機車最高 12 萬、汽車最高 15 萬元。
第二次違規:在前一次罰鍰金額上加罰 9 萬元。
第三次以上:每次繼續加罰 9 萬元,累加無上限!
拒絕毒測(拒測):
很多朋友以為「我不測就拿我沒轍」,現在拒測代價非常高昂!
初犯拒測:直接開罰 27 萬元。
第二次拒測:直接開罰 45 萬元。
第三次以上:每次在前次金額上加罰 18 萬元(同樣累加無上限)。
以外加吊銷駕照與沒入車輛,這成本高到絕對會讓你心跳停止。
這條是這次修法爭議很大、但也最需要特別注意的「連坐條款」:
如果駕駛毒駕被抓,車上只要有年滿 18 歲的乘客,通通會被處以 6,000 元至 15,000 元 的罰鍰!
這意味著什麼?以後只要你坐上別人的車,駕駛狀態不對勁、神情恍惚,你最好立刻下車。否則只要被警察攔查判定毒駕,你連坐發呆都要掏出上萬塊繳罰單。
此外,如果因為毒駕被吊銷駕照,期間還硬要「無照駕駛」,罰鍰也從原本的 1.2 萬元一口氣拉高到 3.6 萬元,同樣可處沒入車輛。
這次修法在源頭防堵上也下足了重手:
預防性吊照:經警方確認有施用毒品或管制藥物者,直接預防性吊銷駕照,且 2 年內不得考照。
極嚴格的重新考照門檻:未來駕照被吊銷後想重新考照,可不是時間到了去路考就好。你必須先完成毒駕防制教育、完成觀察勒戒或戒毒治療,並且要提出證明達到「1 年內完全無施用毒品紀錄」,衛生機關點頭後才發給駕照。
立法者的意圖非常明顯,就是希望透過超高罰鍰、連坐罰、沒收財產(車輛)與延長禁考期,把毒駕的風險降到最低。
還是那句老話:藥物使用與交通安全必須徹底分開。不管你使用什麼物質,請務必恪守「絕對不上路」的鐵律。同時,千萬不要隨便借車給他人,也不要隨便搭乘神智狀態不明的人開的車。
如果在路上遇到警察攔查、強制採驗或程序疑義,請保持冷靜,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,有需要時記得及時尋求專業律師的法律協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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